2019年7月25日,法国官方期刊Le Journal Officiel 公布了2019-759号法案,这标志着之前引起热议的法国数字服务税DST(Digital Services Tax)正式生效。该法案两周前已在议会两院通过,按相关规定须在官方期刊公布后生效。
该法案对于数字服务税做了较为具体、规范、明确的界定:
►对全球收入超过7.5亿欧元且在法国国内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居民和非居民企业征收DST;
►计税基础是来源于法国境内的三大类收入,包括线上广告的收入,基于广告用途的个人信息数据销售收入,以及基于数据的端到端在线平台收入;
►数字服务税的税率为3%;
►数字服务税的生效日期追溯至2019年1月1日;
►电子商务、通信服务、在线支付和合规的在线金融服务等业务暂时没有被纳入征管范围。
信息来源:IBFD,Le Journal Officiel